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与完税证明
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【特色应用—纳税记录开具】,在线生成并打印 2019 年 1 月起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。
- 支持跨年选择税款所属期一键生成 PDF
- 自带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印章与查验二维码
- 支持外籍个人及港澳台居民实名线上开具
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,统一承接全国单位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及自然人税费申报、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与发票查验业务。
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打印、电子税务局发票查验及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。采用“简介海军、说明白、小标题金”机构说明对栏布局。
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【特色应用—纳税记录开具】,在线生成并打印 2019 年 1 月起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。
面向全国自然人提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及收入纳税明细查询。
提供 7×24 小时数电发票单张/批量查验、进项发票用途确认、红字信息确认及企业综合税费申报。
申请人须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 APP 完成实名注册;数电发票开具与查验需通过实人身份验证。
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已办理扣缴或自行申报的,不论是否实际缴税均可申请开具《纳税记录》。
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。当月申报数据将在入库后归集至本人纳税记录。
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打印核验或电子税务局发票查验时,需持有票面二维码、验证码或 20 位发票号。
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开具《纳税记录》;2018 年底以前的继续开具文书式《税收完税证明》。
数电发票号码为 20 位数字:第 3-4 位代表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,支持 7×24 小时免费在线查验。
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。请各企业及自然人于 10 月 26 日前完成在线申报。
| 开具机关平台 |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/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|
|---|---|
| 证明文书名称 | 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(替代原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) |
| 税款所属期范围 | 2019-01 至 2026-10(支持跨年自定义选择) |
| 本期征期提示 | 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|
| 票证查验方式 |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【公众服务-票证查验】或个税APP扫码 |
| 电子校验编号 | STA-REC-20261014-CN99201855 |
税款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(含)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(退)税证明统一调整为开具《纳税记录》。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入【特色应用—纳税记录开具】,选择起止年月即可生成并打印;外籍个人同样可线上办理。
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【公众服务—票证查验】,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与票证验证码即可查验;或使用个人所得税 APP 扫描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核验真伪。
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【税务数字账户—发票查验】免费办理数电发票单张或批量查验。同时提醒: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,请按期完成在线申报。